技术资格待遇。此类人员一经报名,视为接受上述条件。
(三)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:
1、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
2、报考者在考试、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;
3、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4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5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。
(四)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,广州市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,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(http://www.gzedu.gov.cn)上公布,请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。
(五)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面试问题,请拨打职位表中的聘用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。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83126088;广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:020-22083696;监督电话:020-22083710。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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