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赴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直接选聘公办教师195人
2017-12-02 09:08:26   来源:中山教育信息港   评论:0 点击:

教师招聘:2017广东中山市教体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、 陕西师范大学直接选聘公办教师195人公告已发布。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请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,具体教师招聘公告详情如下。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:广东华政。



为加强中山市教师队伍建设,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有关单位赴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集中开展直接选聘,有关信息汇总如下:


一、开展时间和地点

1.报名时间:2017年12月12日9:00—12:00、14:00—16:00

报名地点: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B111和B112


2.报名时间:2017年12月16日9:00—12:00、14:00—16:00

报名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(长安校区)新勇楼就业处招聘大厅。


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负责组织开展。部分招聘单位要求提前发送报名资料,请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单位的公告。


二、招聘对象

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,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。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,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
三、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。

(二)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
(三)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(四)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《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(2017年版)》(附件2);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(没有专业代码)的,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,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,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(须教务处盖章)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。

(五)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(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)教师资格(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,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(聘任)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)。

(六)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(七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,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不得应聘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

四、岗位数量、具体条件、报名和考试方式

详见各招聘单位的公告(附件1)。


五、联系方式

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:见各单位招聘公告;

政策咨询电话:0760-89989922。

1.各招聘单位直接选聘公告.rar

2.岗位信息一览表.xlsx

3.《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(2017年版)》.xls


相关热词搜索: 中山市 师范 公办 广东华政教育

上一篇:珠海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49人
下一篇: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130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