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南理工大学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、“杰出人才引进计划”招聘
2014-12-28 14:22:06   来源:广东人事考试网   评论:0 点击:

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,组建于1952年,是教育部直属的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重点大学。为进一步落实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实现我校国内一流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

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,组建于1952年,是教育部直属的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重点大学。为进一步落实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实现我校国内一流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,现面向全球招聘优秀人才。

一、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

1.引进对象和条件

申请者需符合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的条件要求:

1)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,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
2)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,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;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,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;

3)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;

4)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,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;

5)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,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,可以突破年龄、任职年限等限制,破格引进。

此外,申请者的引进需经学院(学科)评价并报学校审批,符合我校相关学科的发展需求,引进后需全职到校工作。

2.学校配套条件及待遇

入选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者,除享受国家提供的100-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和中央财政50万元一次性补助外,学校另提供:

1)科研配套经费:人文社科类60万,经济管理类80万元,理工科基础研究类100万元,理工科应用研究类150万元。

2)薪酬待遇:年薪30万元(税前)。

3)住房待遇:

30万元购房款(税前)和20万元安家费(税前);或者校内公有租住房和5万元搬迁费(税前),房租标准按学校政策收取。以上住房待遇两者二选一。

未获入选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的申请者,由所在学院、学科视情况决定是否引进,引进后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学校“杰出人才引进计划”

1、引进对象和条件

1)境外知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境外知名研究院(所)相当水平研究员和海外著名企业高水平研究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;

2)学术背景好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的杰出青年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;

3)需全职到校工作。

2、学校配套条件及待遇

1)

科研配套经费(5年内):人文社科类和经济管理类30~150万元,理工科基础研究类50~300万元,理工科应用研究类70~600万元;

2)

住房待遇:

30~60万元购房款(税前)和15~20万元安家费(税前);或者提供校内租住房和5万元搬迁费(税前),房租标准按学校政策执行。

学校在办理居留许可、出入境、落户、医疗、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等生活方面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,帮助引进人员尽快融入国内学术和工作环境。

联系方式

学校主页:http://www.scut.edu.cn
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博士后公寓308室。邮政编码:510640

联系电话:020-87110072

电子邮箱:rscrcb@scut.edu.cn

联系人:汪老师 王老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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